臺灣疫苗接種或開立藥品紀錄上傳實作指引
0.1.0 - ci-build

臺灣疫苗接種或開立藥品紀錄上傳實作指引 - Local Development build (v0.1.0) built by the FHIR (HL7® FHIR® Standard) Build Tools. See the Directory of published versions

上傳臺灣接種疫苗或開立藥品紀錄注意事項

VACC1:接種/開立藥品紀錄應用程式:

(1) 新增/修改「接種或開立藥品紀錄及證書資訊」時,請先確立是否已上傳該案「出境資訊」。
(2) 上傳「接種或開立藥品紀錄及證書資訊」時,限制接種或開立藥品日期及發證日期之月份,均未關帳。
(3) 修改已上傳的「接種或開立藥品紀錄及證書資訊」時,限制以下欄位「VaccineID[疫苗/藥品代碼]、BatchID[疫苗/藥品批號]、VaccBrand[疫苗廠牌]、ConsumeQty[疫苗/藥品消耗數量]」才可調整。
(4) 上傳作業完成後,請延遲300秒後,再以上傳回覆的「QueryCode」呼叫並確認上傳結果。

VACC2:接種/開立藥品及其證書歷程查詢應用程式:

(1) 請依據查詢回覆的最近一次發證紀錄,進行後續補證/加簽作業。

VACC3:接種/藥品庫存查詢應用程式:

(1) 為回覆查詢單位各項疫苗/藥品即時庫存量。

VACC4:NIIS預注資料查詢應用程式:

(1) 請依據查詢回覆的VaccineID_VACC[轉譯後,適用VACC的疫苗代碼],作為後續補證/加簽作業之上傳疫苗代碼依據。範例:CoV_Novavax_XBB-1,轉譯後COVID19_1。

VACC5:開立證書應用程式:

(1) 未提供「修改」已上傳的開立證書的權限,如有修改的需求,請刪除後重新上傳。 (2) 同一證書(範例:補證)下的疫苗資訊(範例:黃熱病,A批號、流腦,B批號),如有部分疫苗上傳資訊異常(範例:該個案未接種黃熱病A批號),則此筆作業狀態會回覆為「新增失敗,整批退回」。